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T20120001650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
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-1-258
(2024)浙0206破19号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