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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15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的声明(集士港)

发布日期: 2025-12-15 阅读次数: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序号:1

严远涵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维科.水岸枫情6幢37号204室的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3039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 声明人:严远涵

序号:2

汪信祥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大雷村的z-2002-07-0613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汪信祥

2025年12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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